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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印发促消费专项行动政策措施,对购买九大类家电给予补贴

发布时间:2023-09-11

9月6日,广东省商务厅、广东省财政厅、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印发《促消费专项行动政策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措施》),从促进家电消费、支持制造业企业设立销售公司、促进文旅消费、举办促消费活动、营造消费氛围五个方面入手,提出多项举措。

在促进家电消费方面,广东鼓励各地市举办家电(含手机)“家电焕新”活动,推动全省家电销售增长。延续《广东省加大力度持续促进消费若干措施》的做法,各地市采取企业让利一点、政府支持一点的激励政策,对消费者购买各类音像器材、家用厨房电器具、小家电、制冷电器、清洁电器、洗涤电器、保健电器、电脑、手机九大类家用电器给予补贴。广东省对各市(不含深圳,下同)在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活动实行奖补政策,补贴比例和标准另行制定。

在支持制造业企业设立销售公司方面,广东鼓励各地市对大型家电、家具、家装以及其他工业、农业消费品生产制造企业今年内新设立销售公司、电商公司、大型零售法人,对大型零售企业今年内设立独立法人企业,并纳入统计达到一定规模的,给予奖补。同时,省对各地市给予一定奖励。

各类促消费活动也将继续铺开。《措施》提出,一方面,统筹省内省外促消费,推进“粤贸全国”品牌工程,突出“展”和“销”相结合,扩大经贸活动规模,加强广货品牌宣传推广,组织百场展会,组织1万家次广东企业参展;省市联动举办促消费活动,线上线下结合,举办食在广东、步行街(商圈)促消费、123买年货等系列全省性促消费活动。另一方面,发展会展经济,对2023年在省内举办的品牌类、创新类、成长类以及符合当地发展需求的培育期展会活动,经认定后给予资金扶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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